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有專家預測國家從嚴治污可激活千億元級的環保產業大市場,環境監測類、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處理類環保企業將受益。
綜合運用市場機制政策層面,《方案》要求對自愿實施嚴于許可排放濃度和排放量且在排污許可證中載明的企事業單位,加大電價等價格激勵措施力度,符合條件的可以享受相關環保、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基于環保標準的嚴格性和激勵措施的實施力度,各排污企業將會采取越來越高的環保標準。
“實行自行監測和定期報告”有利于監測市場
《方案》提出排污企業應實行自行監測和定期報告。要求企業依法開展自行監測,保障數據合法有效,妥善保存原始記錄,建立準確完整的環境管理臺賬,同時國企事業單位安裝的在線監測設備應與環境保護部門聯網,并如實向環境保護部門報告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依法向社會公開污染物排放數據并對數據真實性負責。
作為技術密集型產業,環境監測行業技術門檻偏高,目前國內從事環境監測的企業僅有兩百多家,在“十二五”期間,銷售收入前十的企業市場占有率維持在60%左右。
目前我國環境監測行業存在惡性價格競爭苗頭、環境監測儀器相對落后以及監測人員能力比較薄弱幾大痛點并相互影響與制約,行業若想要實現發展的新跨越,必須同時推進消除痛點。
根據數據分析,環保監測板塊毛利率最高,上市公司自2010年以來基本保持在50%左右。相當一部分國產環境監測儀器在一些新興監測領域中達不到標準,同時環境監測儀器的關鍵零部件較大依賴進口,而目前環境監測專業人員能力比較薄弱,有較大的人才缺口。
“排污許可證管理內容”利好大氣、水處理市場
《方案》提出,排污許可證管理內容主要包括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并依法逐步納入其他污染物。
在先行領域方面,將分步實現對固定污染源的全覆蓋,率先對火電、造紙行業企業核發排污許可證,2017年完成《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重點行業及產能過剩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2020年全國基本完成排污許可證核發。
由國家環保部修訂、于今年7月1日起執行的《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對火電廠運行中產生的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限值作了更為嚴格的要求。
新標準將京津冀等地區列為執行火電新排放標準的“重點地區”,包括湖南在內其他地區則為“非重點地區”。對“非重點地區”每1標準立方米大氣中排放的廢物含量限值稍微寬松,分別為:煙塵不超過30毫克、二氧化硫不超過100毫克、氮氧化物不超過100毫克。
而對于煤化工水處理,零排放已是未來趨勢。
另外,方案還要求企業在申請時要作出書面承諾,保證自己的相關資料是屬實的。環保主管部門僅對申請信息進行形式審查,只要符合環境功能區規劃、不在負面清單之列,并取得排污權,就直接發放排污許可證代替原環評批復。企業若在日后的生產過程中弄虛作假,環保主管部門則會對企業進行處罰并作扣分制處理,扣分到一定程度,則要求企業進行停產整治后才可以恢復生產。
而多排放或者排放對環境影響越大的企業,勢必要承擔更多的環境治理責任。
在國家不斷提高環境保護戰略地位的大背景下,市場機制和金融手段的運用對環保行業發展是一個利好,排污許可證千億級大市場即將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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